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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amentary Trust 遗嘱信托:给未成年子女留资产的税务优势,和 2019 年之后的限制

Sean · 2026年8月28日 · 阅读约 16 分钟 · #继承 #信托
📌 本文要点

遗嘱信托里的未成年子女按成人税率交税,含 $18,200 免税额;同样的钱从生前家庭信托拿,超过 $1,307 就整笔按 45% 罚。

  • 适合谁读: 有未成年子女、遗产里有投资房或股票组合的家庭;已经有 family trust 想搞清楚区别的人;受益人在国内的家庭。
  • 看完你会搞懂: 税务优势到底有多大(有数字)、2019 年那道限制堵掉了什么、CGT 怎么走、华人家庭特有的两个坑。

这篇是 遗嘱与房产继承 里「Testamentary Trust」那一节的展开版。

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是写在遗嘱里、你去世后才生效的信托。 它跟你生前设立的 Family Trust / Discretionary Trust 结构上很像,但税法给了它一项后者完全没有的待遇——而这项待遇的边界,在 2019 年被大幅收紧过一次,中文资料里几乎没人提。


一、核心优势:未成年子女的税率

澳洲对未成年人的非劳动所得(unearned income,比如信托分配、利息、股息)有一套惩罚性税率,写在 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36 的 Division 6AA 里,目的就是防止父母把收入拆给孩子避税。

普通(生前)信托分给未成年人的钱,适用这张表:

未成年人当年的应税非劳动所得
$0 – $416免税
$417 – $1,307超过 $416 部分的 66%
超过 $1,307整笔45%

两个细节几乎所有中文资料都写错:

  • 66% 是一个上限,不是一个税率。 Income Tax Rates Act 1986 s13(2) 取的是「66% 的超额」与「把这笔钱当作总收入最顶端一段按普通税率算出来的税」两者中较高的那个
  • $1,307 不是法条里写死的数字,是算出来的。 s13(10) 定义的 “resident phase-out limit” = $416 × 66% ÷ (66% − 最高边际税率)。最高税率 45% 时 = 274.56 ÷ 0.21 = $1,307它不随 CPI 指数化,但如果哪天最高税率变了,这个数会跟着变

而来自遗嘱信托的收入不一样。 ITAA 1936 s102AG 把它定为 excepted trust income(例外信托收入),未成年人按普通成人税率交税——包括 $18,200 的免税额

差多少:一个具体例子

背景: 爸爸去世,遗产里一套投资房,年净租金收入 $40,000。太太年薪 $120,000,两个孩子分别 9 岁和 12 岁、没有其他收入。

走法谁交税全年税有效税率
A. 房子直接由太太持有太太$14,55036.4%
B. 生前 family trust 分给两个孩子(假设结构上做得到)两个孩子按 Div 6AA$16,38045.0%
C. 遗嘱信托,两个孩子各分 $18,200,余额给太太孩子 $0 + 太太 $1,152$1,1522.9%

C 比 A 每年省 $13,398。

几点说明,免得被数字误导:

  • A 的 36.4% 高于太太的边际税率 32%,因为 $120,000 + $40,000 = $160,000 已经跨进 37% 档($135,001–$190,000)。这是站上反复强调的一点:只给边际税率的例子没法验证是否跨档,必须给收入。以上税额全部由 scripts/tax.py 按 FY2026-27 税率(含 2% Medicare Levy、含 LITO)实算
  • B 反而最贵——$18,200 超过 $1,307,整笔按 45% 罚,两个孩子 $16,380。这正是 Div 6AA 要达到的效果
  • C 里孩子交 $0,是因为 excepted trust income 走成人税率

顺带:其实不止 $18,200

一个没有其他收入的未成年人,靠 $18,200 免税额 + LITO(低收入税务抵免,FY2026-27 最高 $700),excepted trust income 到 $22,800 仍然是零税($22,900 时开始产生 $5 的税)。两个孩子就是 $45,600 免税

但 LITO 只能抵 excepted income 的税。 ATO 说得很明确:未成年人的非例外收入"按较高税率征税,应缴税款不因低收入税务抵免而减少"。所以"$18,200 + $700 每个孩子"这套算法只在遗嘱信托里成立


二、2019 年那道限制(很多中文资料还停在旧规)

2019 年之前,有一种玩法:立一个遗嘱信托,从遗产里放一笔象征性的钱进去,然后把跟遗产无关的家族财产(家庭信托的分配、父母的股票组合、甚至借来的钱)也灌进这个信托,再把产生的收入分给孩子,每人一份 $18,200 免税额。

这条路被堵了。

ITAA 1936 s102AG(2AA) 规定:只有来自遗产资产的收入才算 excepted trust income。具体包括三类——(i) 因遗嘱 / 无遗嘱 / 法院令而从死者遗产转给受托人的财产;(ii) 这些财产产生的收入或资本的累积;(iii) 从 (ii) 再累积出来的部分。

三个必须说清楚的细节

1. 法案名字是「2020」,不是「2019」。

条文由 Treasury Laws Amendment (2019 Measures No. 3) Act 2020No. 64 of 2020)第 1 附表插入。名字里的 “2019” 指的是法案(Bill)的年份,它 2020 年 6 月才通过。引用成「Act 2019」是引用一个不存在的文件。

2. 两个日期,不是一个。

  • 条文生效日:2020-07-01
  • 适用范围:2019-07-01 当日或之后由受托人取得 / 转入信托的资产

3. 它是按比例摊,不是全有全无。

这是最容易误解的一点。混进外来资产不会让整个信托失去资格,而是按比例切开。ATO 自己的例子:遗嘱信托从遗产拿到 $100,000,又收到家庭信托的 $1,000,000 资本分配——未成年人拿到的分配里只有 1/11 是 excepted income,其余 10/11 按 Div 6AA 惩罚税率。

而且这个追溯会穿过再投资和借款。 ATO 另一个例子:用 $500,000 遗产资金参与一项总资产 $2,000,000 的房产投资,只有 25% 的收入是 excepted。


三、必须「由遗嘱产生」

s102AG(2)(a) 要求这笔收入属于一个"resulted from“以下情形的信托:

  • 遗嘱、遗嘱附件(codicil),或法院变更遗嘱 / codicil 的命令
  • 无遗嘱继承,或法院变更无遗嘱分配的命令

由此产生三条实操结论:

  • 法院的 Family Provision Order 也算——被挑战遗嘱后法院重新安排出来的信托,仍然符合条件。这比"只有遗嘱本身才算"要宽
  • 执行人事后另设的信托不算。遗产管理期间新设一个 family trust、或死后另建的"传承结构”,哪怕百分之百用遗产资产出资,也不符合 s102AG(2)(a)。再叠加 (2AA),两条都不过
  • ⚠️ 还有一条目的测试。 s102AG(4) 规定:如果收入产生于一项"其目的(或目的之一)是让该收入成为 excepted trust income"的安排,例外资格作废——技术上完全合规也没用。另有 s102AG(3) 把非关联方交易砍回公平交易金额

所以遗嘱信托必须在遗嘱起草阶段就写进去,不能等人走了再补。 这也是它跟 family trust 最大的操作差别:family trust 什么时候都能设,遗嘱信托只有一次机会。


四、CGT:进来的时候不交,但有两个坑

从遗产转进信托,不触发 CGT

ITAA 1997 s128-15(3): 资产"passes to a beneficiary"(转给遗产受益人)时,遗产执行人产生的资本利得或损失一律不计。成本基准按 s128-15(4) 的表继承(1985-09-20 前买的按去世日市价;之后买的继承死者原始成本基准;主居所按去世日市价)——细则见 CGT 完整指南

⚠️ 但这里有个大多数文章不讲的事实:法条里的主体是「遗产执行人(LPR)」,不是「遗嘱信托的受托人」。 把遗嘱信托受托人当作 LPR 一样处理,依据的是 ATO 的实务声明 PS LA 2003/12——这是一份行政实务声明,不是法律条文。这条"进来不交税"的规则整个压在它上面,值得知道。

坑一:执行人用「售卖权」处置就不算 pass

s128-20(2): 如果执行人是行使 power of sale 把资产卖掉,那不构成"passes to a beneficiary"。执行人卖掉、信托再买回来 —— rollover 就没了,正常触发 CGT 加印花税。

坑二:CGT event K3 —— 受益人在国外时

s104-215:如果你去世前持有的资产转给了(a) 免税实体、(b) 合规养老基金受托人,或 (c) 海外税务居民,触发 CGT event K3

时点很特别:视为在你去世前一刻处置,利得算进死亡当年的税表——遗产先交税,受益人才拿到东西

但对受益人在中国的家庭,范围比大多数文章说的窄。 s104-215(2):受益人是海外居民时,只有在 (a) 死者去世前是澳洲税务居民,且 (b) 该资产在受益人手里不属于 taxable Australian property(应税澳洲财产) 时才触发。所以:

留给国内亲属的资产K3 触发吗
澳洲房产 / 土地不触发(属于 TAP,澳洲保留征税权)
上市股票、managed fund、加密货币、企业商誉触发,按去世日市价视同处置
1985-09-20 之前取得的资产不计(s104-215(5))

一句话:把澳洲的房子留给国内的孩子没有 K3 问题,把股票组合留给他们有。


五、华人家庭最容易忽略的两件事

1. 受益人在国内,$18,200 免税额直接消失

第一节那套"每个孩子 $18,200 / $22,800 免税"的算法,前提是孩子是澳洲税务居民。ATO 的原话是"如果你是 excepted person、或只有 excepted income,并且你是澳洲居民,你赚的头 $18,200 免税"。

海外税务居民的未成年人适用一张完全不同、而且更狠的表:

海外居民未成年人的非例外所得
$0 – $416整笔 30%
$417 – $713$124.80 + 超额的 66%
超过 $713整笔 45%

海外居民没有免税额,从第一块钱就开始交。 如果你的遗产规划是"把钱留给还在国内的孩子/孙辈,用遗嘱信托省税"——这个前提在他们成为澳洲税务居民之前不成立。这大概是本文对在澳华人读者最重要的一句话。

2. NSW 外国人附加税:盯的是「遗嘱哪天立的」

NSW 把没有不可撤销地排除外国人的全权信托受托人视为外国人,后果是买 NSW 住宅要交附加印花税(surcharge purchaser duty),持有期间每年还要交附加地税(surcharge land tax)。

遗嘱信托有一条豁免,但门槛卡在一个很多人想不到的地方——Revenue NSW 的 CPN 004 v2:遗嘱信托的受托人被视为外国受托人(即使信托没有排除外国受益人),条件是死者去世前一刻不是外国人,且满足以下之一:

  • 遗嘱或 codicil 在 2020-12-31 当日或之前签立,或
  • 死者无遗嘱去世,且死于 2020-06-24 之前或该日起两年内,或
  • 变更遗嘱 / 无遗嘱分配的法院命令在 2020-12-31 当日或之前作出

⚠️ 2021-01-01 之后立的遗嘱:没有这项豁免。 它按普通全权信托处理——只要任何一个潜在受益人可能是外国人,受托人就被视为外国人。遗嘱里必须写进不可撤销的排除条款(既要有"不得有外国受益人",也要有"该条款不得被修改")。

再补两条:被点名的外国受益人必须被移除,不是"不给他分配"就够(尤其当他还能任免受托人或 appointor 时);以及豁免还要求死者本人去世前不是外国人——非居民的中国籍立遗嘱人根本用不上。

VIC 和 QLD 不一样

  • VIC 印花税: 依遗嘱转让的财产本身免印花税,因此也免外国买家附加税——但这是转让免税带来的连带结果,不是给遗嘱信托的豁免。受托人日后自己再买 VIC 住宅就没有优待了:SRO 自 2020-03-01 起对所有全权信托适用同一套规则,任何潜在外国受益人都让它变成 foreign trust
  • VIC 地税(absentee owner surcharge): 判据比 NSW ——只看有没有"specified beneficiary"(在信托契约里被具体点名的受益人)是海外人士;仅仅落在"子女及其后代"这类泛化类别不触发。同一份遗嘱,NSW 中招、VIC 不中招,是完全可能的
  • QLD: QRO 没有公布针对遗嘱信托的豁免。它的 foreign trust 判据是至少 50% 的信托权益由外国人持有。遗产按遗嘱分配的转让本身有印花税豁免,但受托人日后的购置和地税身份没有明文——遇到请找 QLD 的专业人士或申请 private ruling。另外 QLD 地税外国附加费的 ex gratia 减免已对 2026-06-30 起产生的税负停止、改为新的豁免制度,这块还在变

各州外籍附加税的全景见 外籍买房附加税:各州印花税和地税详解


六、2028 年的 30% 最低税,打不打得到遗嘱信托

2026-05-12 预算案宣布的 discretionary trust 30% 最低税(2028-07-01 起,trustee 层先征)对遗嘱信托意味着什么,是现在被问得最多的问题。

目前的官方口径来自财长 2026-07-08 的新闻稿:

“Other types of trusts will be exempt, including fixed trusts, widely held trusts, complying superannuation funds, special disability trusts, testamentary trusts, deceased estates and charitable trusts… We will also exempt income from all types of discretionary testamentary trusts from the minimum tax provided they are established for genuine testamentary purposes.”

比 5-12 预算案文件的口径宽——当时写的是"announcement 时已存在的 testamentary trust 的资产收入",照那个说法,2026-05-12 之后才因去世而产生的新遗嘱信托是在射程之内的。

但别把它当成定论:

  • “genuine testamentary purposes”(真正的遗嘱目的)没有定义,也还没有法条文本
  • 实施细则的咨询文件 2026-07-08 才发布,意见 2026-07-31 截止,细化 carve-out 和 rollover relief 的技术性法案还没出
  • 口径在两个月内已经变过一次(5-12 → 7-08)

所以现在能说的是:宣布了豁免,附一个尚无定义的条件,尚未落到法条上。 任何"遗嘱信托绝对安全"的说法都是超前的。这块的完整脉络(8 类例外、3 年 rollover relief、对现有 family trust 的影响测算)见 Discretionary Trust 30% 最低税


七、适合谁、花多少钱

传统上会考虑遗嘱信托的情形:

  • 未成年子女,且遗产里有产生收入的资产(投资房、股票组合)——税务优势直接来自这个组合
  • 子女有生意风险(受托人手里的资产通常不算子女个人财产)或婚姻不稳定
  • 需要跨代控制(比如希望资产在孙辈成年前由你信任的人管理)

不太适合 / 收益有限的情形:

  • 遗产主要是自住房而非收入型资产——没有收入可分,税务优势无从谈起(而且自住房放进信托还会影响 PPOR 免税,见 CGT 完整指南 关于遗嘱信托那一节)
  • 受益人都是澳洲税务居民的高收入成年人——没有低税率的人可分
  • 受益人在国外——见第五节

成本(注意:以下是律师行业公开报价,非官方数据): 简单遗嘱约 $400–$1,000含遗嘱信托的遗嘱约 $1,500–$3,500;再婚家庭、涉及公司/信托结构、或要设多个信托的,$3,000–$5,000+。澳洲没有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公布过遗嘱起草的收费标准,所以看到"标准价"要打问号。

设立之后还有年度成本:信托要报税、要做分配决议、可能要请会计师。遗产规模较小、又没有收入型资产时,这些年度成本可能吃掉全部税务好处。


八、常见误区速查

误区真相
“遗嘱信托能让未成年人拿 $18,200 免税额”对,但只限来自遗产资产的收入(s102AG(2AA)),且孩子必须是澳洲税务居民
“限制是 2019 年那个法案”法案是 Act 2020(No. 64 of 2020)。生效 2020-07-01,适用于 2019-07-01 起取得的资产
“混进外来资产就整个失效”不是。按比例摊——ATO 例子里 $100k 遗产 + $1m 外来资金 = 只有 1/11 是 excepted
“$1,307 是法条里的数字”是 s13(10) 的公式算出来的,不随 CPI 指数化,但会随最高税率变动
“超过 $1,307 按 66% 交”66% 只适用于 $417–$1,307 那一段;超过 $1,307 是整笔 45%
“执行人事后设个信托也一样”不行。必须"由遗嘱产生"(s102AG(2)(a)),事后另设的不符合
“只要技术上合规就行”s102AG(4) 是目的测试:为了制造 excepted income 而做的安排,资格作废
“遗嘱信托不交 CGT 是写在法条里的”s128-15(3) 说的是 LPR;受托人比照 LPR 靠的是 ATO 实务声明 PS LA 2003/12
“留给国内孩子的资产都会触发 K3”只有非 TAP 资产(股票、基金等)会。澳洲房产不会
“遗嘱信托自动免 NSW 外国人附加税”只有 2020-12-31 前签立的遗嘱(且死者非外国人)。之后立的必须写不可撤销排除条款
“2028 年 30% 最低税不管遗嘱信托”已宣布豁免,但附带"genuine testamentary purposes"条件,尚未立法定义

下一步

  1. 先看遗产里有没有收入型资产——没有收入可分,后面都不用谈
  2. 确认受益人的税务居民身份——孩子在国内的话,第五节那张表决定一切
  3. 如果在 NSW 买过或打算买住宅,翻出遗嘱看签立日期;2021-01-01 之后立的,问律师有没有写不可撤销排除条款
  4. 别等——遗嘱信托必须写进遗嘱,人走了就没有第二次机会
  5. 跟 BDBN 一起规划——super 不走遗嘱,想让它进遗嘱信托,BDBN 必须指向 LPR,见 养老金不走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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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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