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流程

購房合同逐條解讀:Section 32、Finance Clause、Sunset Clause

Sean · 2026年5月7日 · 閱讀約 14 分鐘 · #Section 32 #Sunset Clause
📌 本文要點

購房合同的核心是賣家披露:VIC 看 Section 32、NSW 看 Contract for Sale、QLD 從 2025-08-01 起才有法定披露制度。定金通常 10%。

澳洲購房合同動輒幾十頁英文,華人買家簽字前最怕"看不懂、漏了坑"。這篇文章把 VIC、NSW、QLD 三個州的購房合同核心條款一條一條拆開講:賣家必須披露什麼(Section 32 / Contract for Sale / Form 2)、Finance Clause 怎麼保護你、Cooling-off 能不能退、Sunset Clause 為什麼危險、拍賣合同為什麼沒有冷靜期。讀完之後再去看合同,至少知道哪些地方要讓律師重點把關。

你可能已經看過 澳洲買房完整流程,知道籤合同是買房過程中最關鍵的一步。但"籤合同"三個字背後,是一份幾十頁的英文法律文件,裡面的每一條都可能影響你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澳元的交易。

這篇文章不是讓你自己審合同——那是律師的活。但作為買家,你至少需要知道合同裡有哪些關鍵條款、每條在保護誰、哪些地方可以談判。這樣你跟律師溝通時才能問對問題,不會稀裡糊塗簽了字。


第一部分:各州購房合同長什麼樣?

澳洲沒有全國統一的購房合同格式,每個州有自己的標準合同和披露要求。買家最需要了解的是 VIC、NSW、QLD 三個州的差異。

VIC:Section 32(Vendor’s Statement)+ 合同正文

維州的購房合同分兩部分:

Section 32 Vendor’s Statement(賣家披露聲明)是根據 Sale of Land Act 1962 (Vic) 第 32 條要求的法定文件。賣家必須在買家籤合同之前提供這份文件,否則買家有權在交割前隨時解除合同、拿回全部定金。

Section 32 必須包含的內容(Sale of Land Act 1962 ss 32A-32I):

  • 產權信息(Title Search):產權證和分割圖,顯示業主、土地位置和尺寸
  • 產權限制:抵押(Mortgage)、警告登記(Caveat)、限制性契約(Restrictive Covenant)、地役權(Easement)、政府通知或收費
  • 規劃信息:分區(Zoning)、規劃疊加層(Planning Overlay)、叢林火災風險區域、道路出入
  • 財務信息:年度市政費(Council Rates)、水費、業主委員會費(Owners Corporation Fees)等持有成本
  • 接入服務:電、氣、水、電話、排汙連接情況
  • 建築許可:過去七年內發出的建築許可證
  • 各機構證明:當地 Council、水務局、VicRoads、State Revenue Office、Owners Corporation(如適用)的證明

華人買家常見誤區: 很多人以為 Section 32 就是合同。不是——Section 32 是賣家的"體檢報告",合同正文(Contract of Sale)是另一份文件,兩者一起構成完整的交易文件。

NSW:Contract for Sale

新州的購房合同是一份綜合文件,賣家必須附上以下法定附件:

  • 產權搜索(Title Search)
  • 分區規劃證書(Section 10.7 Planning Certificate):分為 10.7(2) 基礎版和 10.7(5) 詳細版,說明土地的分區和允許的開發用途
  • 排水圖(Drainage Diagram)
  • Strata 報告(如果是公寓/聯排):包括過去至少 2 年的會議紀要、當前物業費、維修基金餘額和 10 年維護計劃

2026 年 4 月 1 日起,NSW 的 Strata 信息證書還需額外披露是否存在獨家供應網絡(Embedded Network),例如小區統一供電/供網的安排。

實操提醒: 10.7(2) 證書只告訴你分區是什麼,10.7(5) 才會告訴你這塊地有沒有受到汙染、洪水風險、遺產保護等特殊限制。買投資房建議讓律師同時拿 10.7(5)。

QLD:REIQ 標準合同 + Form 2 賣家披露

昆州傳統上是"買家自行調查"(buyer beware)的做法,但從 2025 年 8 月 1 日起,Property Law Act 2023 (Qld) 引入了全新的法定賣家披露制度(Seller Disclosure Regime)。

賣家現在必須在買家籤合同前提供:

  • Form 2 Seller Disclosure Statement:涵蓋賣家和物業信息、未登記的產權負擔、分區、環境問題、遺產登記、徵收通知、市政費等
  • 規定證書(Prescribed Certificates):包括 Body Corporate 證書(如適用)、社區管理聲明、QBCC 建築合規、規劃和環保通知等

如果賣家沒有提供 Form 2 或內容有重大遺漏/錯誤,買家有權在交割前隨時終止合同。

變化很大: 2025 年 8 月之前籤的 QLD 合同沒有這套披露要求,所以如果你看的是舊文章或舊經驗分享,關於 QLD 合同的信息可能已經過時。


第二部分:合同核心條款逐條拆解

不管在哪個州,購房合同的核心條款大同小異。下面逐條講解。

1. 當事人和物業描述(Parties & Property Description)

合同開頭會列明:

  • 買方(Purchaser)和賣方(Vendor)的全名和地址
  • 物業地址和產權編號(Title Reference / Lot & Plan Number)

要注意什麼:

  • 名字拼寫必須和你貸款申請、護照上的一致——差一個字母都可能影響過戶登記
  • 如果用 Trust 或公司名義買,這裡必須寫清楚受託人/公司全稱
  • 如果是聯名購買,確認是 Joint Tenants 還是 Tenants in Common(參考 Joint Tenants vs Tenants in Common 那篇文章)

2. 購買價格和定金(Purchase Price & Deposit)

  • 定金通常是購買價格的 10%,但可以談判——實際操作中 5% 也很常見
  • 定金一般在籤合同時支付,存入賣方律師或中介的信託賬戶(Trust Account),交割前任何一方都不能動用
  • 拍賣成交的定金通常當場支付,不可談判

華人買家注意: 如果你的資金在海外,定金的到賬時間要提前規劃。可以在合同裡寫明"定金分期支付"——例如簽約時付 1-2%,貸款預批後補齊剩餘部分。這需要律師幫你加 Special Condition。

3. 交割日期(Settlement Date)

交割(Settlement)是買賣雙方正式完成產權轉移和付款的日子。標準交割期通常是:

州標準交割期
VIC簽約後 30-60 天
NSW簽約後 42 天(6 周)常見
QLD簽約後 30-42 天

影響交割日期的因素:

  • 貸款審批進度——如果銀行慢了,可以申請延期(Extension of Settlement),但賣家不一定同意
  • 物業空置還是有租客——有租客的投資房可能需要等租約到期
  • 雙方協商——交割日不是鐵板一塊,在籤合同前可以談

4. Finance Clause(貸款條件條款)

這是保護買家最重要的條款之一。“Subject to Finance"意思是:合同的生效取決於買家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貸款批准。如果貸款被拒,買家可以解除合同、拿回定金。

Finance Clause 通常需要寫明三個要素:

  1. 貸款機構名稱(或"任何 authorised deposit-taking institution”)
  2. 貸款金額(通常是購買價的 80%)
  3. 截止日期(Finance Date)——通常是簽約後 14-21 天

操作流程:

  • 簽約後立刻向銀行正式遞交貸款申請——你有義務"採取一切合理步驟"(take all reasonable steps)去獲得貸款
  • 如果截止日期前拿到了無條件批准(Unconditional Approval),合同自動轉為無條件
  • 如果被拒或沒批下來,必須在截止日期後 2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賣方或賣方律師——逾期不通知,可能喪失退出權利

血淚教訓: Finance Clause 不是"後悔藥"。如果你根本沒去申請貸款、或者故意拖延,賣家可以主張你沒有"採取合理步驟",拒絕退還定金。法院會看你的實際行動。

拍賣沒有 Finance Clause。 拍賣成交後合同立即無條件生效,沒有貸款條件保護。這就是為什麼參加拍賣前必須拿到貸款預批(Pre-approval)——詳見 拍賣實戰指南。

5. Building & Pest Clause(建築和蟲害檢查條款)

這個條款允許買家在規定時間內(通常 7-14 天)安排專業檢查,如果發現重大結構問題或白蟻損害,可以:

  • 要求賣家修復或降價
  • 解除合同、拿回定金

關於怎麼讀 Building & Pest 報告,可以參考 Building & Pest Inspection 報告怎麼讀。

6. Cooling-off Period(冷靜期)

冷靜期是法律給買家的"反悔窗口"——在規定天數內,買家可以無條件退出合同,但要支付一筆罰金。

州冷靜期長度罰金起算時間
VIC3 個工作日購買價的 0.2%(或 $100,取高者)買家簽約之日起(Sale of Land Act 1962 s 31)
NSW5 個工作日購買價的 0.25%交換合同之日起(5pm 截止)
QLD5 個工作日購買價的 0.25%買家收到已籤合同副本之日起(5pm 截止)

舉個例子: 你用 $800,000 買了一套房,VIC 冷靜期內退出的罰金是 $1,600(0.2%);NSW 或 QLD 是 $2,000(0.25%)。

冷靜期不適用的情況(以 VIC 為例,各州類似):

  • 拍賣成交的合同
  • 拍賣日前後 3 個工作日內籤的合同(VIC)
  • 買方是持牌中介或法人團體
  • 商業/工業用地
  • 超過 20 公頃的農業用地

重點: 冷靜期的權利不能被合同條款排除。Sale of Land Act 1962 (Vic) 明確規定,任何試圖排除、修改或限制買家冷靜期權利的合同條款都是無效的。

NSW 期房冷靜期更長: 如果是 Off-the-Plan 購買,NSW 的冷靜期延長至 10 個工作日。

7. Sunset Clause(日落條款)

Sunset Clause 規定了合同的"最後期限"——如果到了這個日期物業還沒有完工或產權還沒註冊,合同可以被終止。

這個條款最常見於期房(Off-the-Plan)合同。過去,開發商經常利用 Sunset Clause 在房價上漲後故意拖延、觸發日落條款、取消你的合同,然後把房子以更高價格賣給別人。

各州改革保護買家:

州改革內容
VICSale of Land Amendment Act 2019 (Vic):開發商不能單方面觸發 Sunset Clause 取消合同——必須獲得買家書面同意或最高法院命令。開發商需提前 28 天書面通知買家延遲原因
NSWConveyancing Act 1919 ss 66ZL, 66ZS:開發商必須提前 28 天通知,且需獲得買家書面同意或最高法院命令。法院只在"公正合理"(just and equitable)的情況下才會批准。開發商通常需承擔買家的法律費用
QLD買家在 Sunset Clause 觸發後有權獲得定金全額退還,但目前沒有像 VIC/NSW 那樣強制要求法院批准的機制

關於 Off-the-Plan 買房的更多風險,參考 Off-the-Plan 期房避坑指南(即將發佈)。

8. Special Conditions(特殊條款)

除了標準條款,買賣雙方可以在合同中加入 Special Conditions(特殊條款)。常見的有:

  • Subject to Sale of Existing Property:買家需要賣掉現有房產才能完成購買——賣家通常不太喜歡這個條件
  • Subject to Valuation:合同取決於銀行估價達到一定金額——保護買家不會"買貴了"
  • Subject to Due Diligence:給買家一段時間做全面調查(更常見於商業物業)
  • Subject to Council Approval:如果買家打算改建或開發,確認市政府會批准
  • 定金分期支付:例如簽約時付 2%,14 天后補齊至 10%
  • 包含或排除的物品:明確哪些傢俱、電器、固定裝置包含在交易中

實操建議: Special Conditions 是合同中最靈活的部分。你想要的任何保護都可以嘗試寫進去——但賣家不一定接受,尤其在賣方市場。讓你的律師幫你擬定措辭,口頭談好的條件如果沒寫進合同就不算數。

9. GST 條款

大多數二手住宅物業的銷售不含 GST。但以下情況需要注意:

  • 新建住宅(New Residential Premises)的首次銷售通常含 GST——開發商可以選擇在價格中包含 GST,也可以用 Margin Scheme 計算
  • 商業物業通常含 GST
  • 合同裡會明確註明價格是否含 GST(“inclusive of GST” 或 “GST-free”)

如果你買的是新房或開發商直售物業,一定要看清楚 GST 條款——它直接影響你的實際購買成本和印花稅計算基數。

10. Penalty Interest(逾期利息)

如果買家在約定的交割日無法完成交割,通常需要向賣家支付逾期利息(Penalty Interest)。

  • VIC:法定罰息率為年化 10%(Penalty Interest Rates Act 1983 (Vic)),某些舊版 REIV 標準合同會在此基礎上加 2%
  • NSW:通常在合同中約定,一般為年化 8-12%
  • QLD:由合同約定,REIQ 標準合同通常與市場利率掛鉤

舉個例子: $800,000 的房子延遲交割 14 天,按 10% 年化計算,罰息約 $3,068。而且從 2022 年 7 月 1 日起,VIC 的逾期利息還會被計入物業的應稅價值(Dutiable Value),意味著你連印花稅都要多交(State Revenue Office VIC)。

11. Default & Termination(違約與終止)

如果買家或賣家嚴重違約(Material Breach),對方可以發出 Notice to Remedy(補救通知),通常給 14 天來補救。如果到期仍未補救:

  • 賣家違約:買家可以終止合同、要求退還定金,並有權追索因賣家違約造成的損失
  • 買家違約:賣家可以終止合同、沒收定金(通常是 10%),並有權追索轉售損失(如果以更低價格賣給了別人)

風險提醒: 定金被沒收只是開始。如果賣家因為你違約而不得不以更低價格出售,賣家有權向你追討差價。$100 萬的房子,價格跌了 10%,你可能要賠 $10 萬定金加 $10 萬差價。


第三部分:拍賣合同的特殊性

通過拍賣購買的物業,合同有幾個關鍵不同點:

  1. 沒有冷靜期——落錘即成交,簽字後不能反悔
  2. 沒有 Finance Clause——合同無條件生效,所以拍賣前必須確保貸款預批到位
  3. 沒有 Building & Pest Clause——所有檢查必須在拍賣前完成
  4. 定金當場支付——通常是 10%,一般接受銀行本票(Bank Cheque)或轉賬
  5. 不能加 Special Conditions——合同條款是固定的

簡單說,拍賣合同就是一份無條件合同。這也是為什麼拍賣前的準備工作比籤合同本身更重要——詳見 拍賣實戰指南。


第四部分:Off-the-Plan 合同的額外注意事項

期房合同比二手房合同多了幾個獨有條款:

  • Sunset Clause:前面已經詳細講過,確保你瞭解各州的保護措施
  • Variations Clause(變更條款):開發商通常保留修改設計、材料、佈局的權利——關鍵是看變更幅度是否有限制(例如"不得實質性降低物業價值")
  • Defects Liability Period(缺陷責任期):交房後通常有 3-12 個月的時間可以向開發商報告建築缺陷
  • Deposit Structure:期房定金通常也是 10%,但因為交房可能在 1-3 年後,這筆錢會在信託賬戶裡放很久
  • Nominated Entity Clause:允許你在交割前把合同轉讓給另一個實體(例如從個人名義轉到 Trust),但可能觸發額外印花稅

VIC 買家注意: 維州臨時性的期房印花稅優惠(Off-the-Plan Duty Concession)適用於 2026 年 10 月 20 日之前簽訂的合同,涵蓋部分公寓和聯排。如果你在考慮 OTP,時間窗口要把握好。


第五部分:華人買家的特殊考慮

英文法律文件看不懂怎麼辦?

購房合同是法律文件,用的是法律英語(Legal English),連母語是英語的澳洲人都不一定讀得懂。華人買家不需要自己逐字翻譯,但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1. 委託雙語律師或 Conveyancer:澳洲主要城市都有華人律師行提供中文服務。他們可以用中文向你解釋每一條條款的含義和風險
  2. 關鍵條款要求中文書面說明:讓律師對 Finance Clause、Cooling-off、Special Conditions 等關鍵條款出具中文說明
  3. NAATI 認證翻譯:如果你需要把合同內容用於其他用途(例如向海外銀行申請貸款),可能需要 NAATI(National Accreditation Authority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認證的翻譯件
  4. 不要只依賴中介的口頭解釋:中介代表的是賣家利益——合同條款必須由你自己的律師來審查

籤合同前的 Checklist

在籤合同之前,確認以下事項都已完成:

  • 已拿到貸款預批(Pre-approval),且預批金額覆蓋購買價格
  • 已委託自己的 Conveyancer 或 Solicitor
  • 律師已審查合同和披露文件(Section 32 / Contract for Sale / Form 2)
  • 理解所有 Special Conditions 的含義
  • Finance Clause 的截止日期足夠寬裕(建議至少 14 天)
  • 已安排或計劃安排 Building & Pest Inspection
  • 定金資金已準備就緒(包括海外轉賬時間)
  • 如果是聯名購買,已確認持有方式(Joint Tenants vs Tenants in Common)
  • 如果是首次置業,已確認是否符合 首置優惠(可能影響印花稅減免和補貼申請時間)
  • 如果是外國買家,已獲得 FIRB 批准
  • 已確認物業是否有租客、租約到期時間

你該怎麼做?

  1. 不要自己審合同:花 $800-$2,000 請一個好的 Conveyancer 或 Solicitor 幫你審合同,比你自己研究一個月都管用
  2. 拿到合同後不要急著籤:利用冷靜期之前的時間讓律師審查,發現問題可以在簽字前談判
  3. Finance Clause 一定要有(除非你全款或參加拍賣):這是你最大的安全網
  4. 所有口頭承諾都要寫進合同:中介說的"賣家會修好那個漏水"——沒寫進 Special Conditions 就等於沒說
  5. 瞭解你所在州的具體規則:VIC、NSW、QLD 的冷靜期、披露要求、日落條款都不一樣,不要拿別人州的經驗套用

主要數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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