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2026-07-05): 本文所述改革已隨 Treasury Laws Amendment (Tax Reform No. 1) Bill 2026 於 2026-06-25 通過議會兩院,成為法律。本文的決策框架和測算全部繼續適用;正文裡"等立法"的考量已經解除,剩下的不確定性是 ATO 操作指引(見第九節)。
📢 2026-05-12 預算案更新: 本文圍繞 5 月 12 日預算案對負扣稅(NG)和 CGT 50% 折扣的改革展開。2026-05-12 19:30 AEST 之前籤合同的投資房永久 grandfather 豁免;過渡期到 2027-06-30;2027-07-01 起新買二手房進入新規(NG 不能抵工資 + CGT 50% 折扣換成 CPI 指數化 + 30% 最低稅率)。新房保留完整 NG 和 CGT 二選一。完整規則解讀:Negative Gearing 和 CGT 改革。
預算案的規則講清楚很容易。難的是規則之後那個問題——所以我現在該幹什麼?
30 秒決策速查表
如果你只有 30 秒看完這篇文章,先按身份找到自己那一行:
| 你的身份 | 第一反應 | 第一步行動 |
|---|---|---|
| 已持有投資房(不論何時買) | 留著不動 | 2027 年 6 月找持牌 valuer 估價留檔 |
| 5-12 19:30 之前已籤合同 | 慶祝(完整 grandfather) | 確認合同 unconditional 日期早於 5-12 19:30 |
| 現在到 2027-06-30 想買(C 類過渡期) | 算清楚再決定 | 別為了"過渡期紅利"溢價——典型情況只值約 $3,500 |
| 2027-07-01 之後買二手房(D 類新規) | 回報模型重算 | 高槓杆 + 高稅率策略基本破產;低槓桿現金流策略影響小 |
| 2027-07-01 之後買新房(D 類例外) | 相對吸引力上升 | 但要警惕過戶折價、租金回報低、開發商風險 |
| 完全沒買、自住為主 | 不受影響 | 先看自住資格優惠,不要被投資焦慮帶節奏 |
下面是每種情況的真實數學和決策維度。所有稅務計算按 FY2026-27 累進稅率分段實算並含 2% Medicare Levy,每個例子都寫明瞭假設的年薪——因為離開收入談稅率是沒有意義的。
⚠️ 為什麼不能直接用"邊際稅率 × 金額": 年薪 $150K 的邊際稅率是 37%,但一筆 $300K 的資本利得加在工資之上會把你推進 45% 檔——37% 這一檔總共只有 $55,000 寬($135K–$190K)。小額抵扣可以用邊際稅率估(不跨檔),大額利得絕對不行。 本文下面的 NG 抵扣用 39%($15K 抵扣不跨檔,成立),CGT 一律累進實算。
預算案後該不該買,先看類別:已持有的 grandfather 舊規永久保留,賣掉等於放棄約 $77K;2027-07-01 起買二手房進新規,10 年回報低約 6.4%。
適合誰讀: 已經有投資房、剛籤合同未交割、計劃近期買、或者完全沒買過但被房價話題影響的人。
核心數學結論:
- 已持有的 grandfather 投資者:舊規永久保留,賣了就再也找不回來。除非有強烈生活理由,否則留著的純財務價值通常顯著高於賣掉(典型案例下相差約 $77K)
- 想買二手房的人:新規下負扣稅不能抵工資 + CGT 真實利得全額按 30%-47% 徵稅。10 年期典型回報較舊規減少 5-10%——仍然能掙錢,但槓桿故事削弱
- 想買新房的人:保留完整 NG + CGT 可選舊/新規。新規相對吸引力上升,但要小心新房本身的過戶折價、開發商風險、租金回報通常更低
- 過渡期買家(2026-05-13 - 2027-06-30):負扣稅抵工資只到 2027-06-30,CGT 直接按時間分段。典型情況下"過渡期紅利"約 $3,500——不是幾萬也不是幾十萬,而且 CGT 那一半其實是倒貼
決策原則:不要因為規則改了就慌著行動。 房產是 20 年生意,單次預算案改的是邊際,不是根本。但新規下"買二手房做負扣稅槓桿"這條路確實變窄了——需要重新算回報。
閱讀時間: 約 12 分鐘。
一、先搞清楚你屬於哪一類
按合同簽訂日期分,預算案把全澳投資者分成 4 類。對號入座再看後面的數學。
| 你的情況 | 類別 | 適用規則 |
|---|---|---|
| 任何時候買的、目前已持有的投資房 | A 類:已持有 grandfather | NG/CGT 舊規永久豁免(按 2027-07-01 估值分段適用 CGT) |
| 2026-05-12 19:30 AEST 之前籤合同、尚未 settle | B 類:合同已籤 grandfather | 同 A 類——完全 grandfather |
| 2026-05-13 至 2027-06-30 籤合同 | C 類:過渡期買家 | NG 抵工資到 2027-06-30;之後進新規。CGT 按 2027-07-01 估值分段 |
| 2027-07-01 之後籤合同 | D 類:新規買家 | 二手房:NG 只能抵住宅租金收入 + 可 carry-forward + CGT 全部新規;新房:保留 NG 抵工資 + CGT 二選一 |
“籤合同"的法律定義: 指 unconditional contract exchange——雙方都簽了字、合同裡的所有條件(finance、building & pest 等)都已滿足或放棄、合同正式成立。不是 verbal agreement、不是 offer accepted、也不是合同裡還有 subject-to 條款的狀態。如果你 5-12 之前口頭同意但合同 5-13 才簽字成立,法律上算 5-13 那一天——預算案做了反規避條款,不能用預先協議追溯(Treasury 預算文件 2026-05-12)。
不知道自己合同到底哪天 unconditional 的,找你的 conveyancer / 律師確認。
重要細節: 新規下二手房 NG 損失雖然不能抵工資,但可以抵所有住宅租金收入(不限於產生虧損那套房——可以跨房產組合抵扣)。剩餘未用完的損失可以 carry forward 到未來年度(Treasury 預算文件 2026-05-12,“Tax reform” 章節)。這一點比"嚴格 quarantine"寬鬆,對有多套房的投資者影響較小。
二、A/B 類:已持有的人——要不要賣?
這是問得最多的問題。先把數學擺清楚,再講什麼時候賣才合理。
留還是賣的數學(典型案例)
設你 2020 年 $600K 買的悉尼二手公寓,現在值 $850K,年薪 $150K(邊際稅率 37% + 2% Medicare = 39%),年租金 $30K,年成本 $45K(含貸款利息),年虧損 $15K。
留下來繼續持有的財務價值(往後 10 年):
NG 節稅現值(“現值”= 把未來現金流按一定折現率換算成今天的等價金額):每年 $15K × 39% = $5,850 節稅。如果未來 5 年繼續虧損、之後轉 positive,5 年累計 $29K,按 5% 折現率算現值 ≈ $25K
未來 CGT 的 grandfather 價值: 假設 2030 年 $1.2M 賣出,2027-07-01 持牌 valuer 出的估值為 $950K(這個數字決定舊規 / 新規的分界線):
- 2020-2027 累積資本利得 $350K → 適用舊規 50% 折扣 → 應稅 $175K
- 2027-2030 累積 $250K → 適用新規(假設 CPI 累計 9%,indexed 部分 $950K × 9% = $85.5K)→ 真實利得 $164.5K
- Grandfather 投資者的總 CGT 應稅額:$175K + $164.5K = $339.5K → 累進實算 CGT ≈ $156K(有效稅率 46.1%,不是 39%——這筆利得的 88% 落在 45% 檔)
- 如果完全按新規(假設沒有 grandfather):indexed cost base 約 $600K × 1.25 = $750K,真實利得 $450K → CGT ≈ $208K
- 節省的 CGT ≈ $52K
留下來的總財務價值:約 $77K(NG $25K + CGT $52K)。這是你賣掉就永久放棄的"政策紅利”。
賣掉的理由必須明顯超過這個數:
- 這房子結構性變差(如新建公寓樓旁邊、租金長期下滑、Strata 持續漲)
- 需要錢做明顯更高回報的事
- 進入退休前段,想把投資房換成 super 或低槓桿資產
- 家庭原因(搬城市、自住房升級、離婚分割)
如果沒有上述強理由 → 留著的純財務價值通常顯著高於賣掉。grandfather 是"政策贈予的資產",沒必要白送回去。
但是!如果你本來就打算賣
如果你已經決定要賣(自住升級、還貸、生活變化),預算案不應該改變這個決定。grandfather 讓你賣出當下不虧——你享受的是歷史累積部分的舊規,沒必要為了 grandfather 而留著一個你不想要的房子。
關鍵操作:2027 年 6 月找持牌 valuer 出一份正式估價(費用約 $550-$990),留檔備用。 這份估價決定未來 CGT 的舊規/新規分配。即使你打算 2030 年才賣,這份 2027 年估值必須當年做——以後追溯做估價 ATO 不一定認。
已持有 + 想買第 N 套
你的 grandfather 優勢只覆蓋現有的房,再買的房屬於過渡期或新規。不要以為自己"已經是投資者"就自動 grandfather——每一份合同獨立判定。
三、C 類:過渡期買家(現在到 2027-06-30)——值不值得搶?
很多中介開始打"趕在 2027-07-01 前搶一套享受過渡期"的廣告。這條邏輯只有一半對。
過渡期到底"賺"什麼
| 項目 | 過渡期買家拿到 | 長期影響 |
|---|---|---|
| NG 抵工資(假設 2026-08-01 settle,到 2027-06-30 共 11 個月) | 大約 1 年抵扣權 | 之後所有 NG 只能抵其他租金收入或 carry-forward |
| CGT 舊規累積(settle 到 2027-06-30 的增值) | 1 年增值按 50% 折扣 | 之後增值全部新規 |
真實價值估算: 假設 $800K 二手房,settle 2026-08,年虧損 $15K:
- 11 個月 NG 抵扣 × 39%(含 Medicare)≈ $5,300 節稅
- 11 個月按舊規累積 CGT(假設 4% 增長 = $32K),50% 折扣後應稅 $16K,對比若全部按新規真實增值 $32K 減去 CPI 通脹部分 $20K = $12K 應稅。舊規應稅反而多 $4K → 這 11 個月的 CGT 待遇不是紅利,是倒貼約 $1,600-$1,900(這 $4K 疊在賣房當年利得的頂端,按 39%-47% 計)
注意這裡的方向: 在 CPI 高、增值慢的時段,新規(CPI 指數化)比舊規 50% 折扣更划算——因為通脹吃掉的部分不算利得。所以"過渡期鎖定舊規 CGT"這件事本身是負價值。過渡期真正值錢的只有 NG 抵工資那 11 個月。
過渡期買家總計"賺"約 $3,400-$3,700(NG 節稅 $5,300 − CGT 倒貼 $1,600-$1,900)。不是幾萬也不是幾十萬,連一個像樣的印花稅零頭都不到。
不值得為這個差額倉促買
- 房子本身值不值買,是 80% 的決定
- $3,500 政策紅利換 $800K 投資決策——尾巴搖狗
- 短期 FOMO 推動的購買大概率買貴
- 房價短期反應(投資性需求下滑預期)反而可能 6-12 個月後回調——你搶現在的價 vs 等 12 個月後的低價,差額可能是 $30K-$50K
值得對的時候買
- 房子本身就是你想要的(位置、出租前景、自住轉投資計劃)
- 價格本身就在你預算內、不為政策溢價
- 借貸能力今年寬鬆、明年可能緊
- 你清楚"過渡期不等於 grandfather"
四、D 類:2027-07-01 之後買二手房——回報率怎麼變
這是改革打擊最直接的群體。下面用具體數字算清楚。
同一套房:舊規 vs 新規 10 年持有數學
前提: 2027-07-01 買二手房 $800K(你的第一套投資房,沒有其他租金收入),年薪 $180K(邊際稅率 37% + 2% Medicare = 39%)。年租金 $32K,年成本 $50K(含 P&I 貸款),年虧損 $18K(前 5 年),後 5 年轉 positive 平均 $5K。10 年後賣 $1.2M。CPI 假設累計 25%。
舊規(如果還在):
- 前 5 年 NG 抵工資節稅:$18K × 5 × 39% = $35.1K 節稅
- 後 5 年 rental profit 應稅:$5K × 5 × 39% = $9.75K 稅
- 賣出 CGT:$400K 名義利得 × 50% 折扣 = 應稅 $200K → 累進實算 $93.2K CGT(有效稅率 46.6%)
- 10 年總稅務支出:-$35.1K + $9.75K + $93.2K = $67.85K
- 稅後總回報:$400K 增值 - $67.85K 稅 = $332.15K
新規(同一套房,假設沒有其他投資房可抵租金):
- 前 5 年 NG 不能抵工資 → 累積 $90K carry-forward 損失
- 後 5 年 rental profit 用 carry-forward 損失抵掉:$25K profit - $25K carry-forward = $0 應稅。剩 $65K 損失繼續 carry-forward(能不能在賣出年抵 CGT,ATO 尚未明確,本文假設不能——保守估算)
- 賣出 CGT:indexed cost base $800K × 1.25 = $1M。真實利得 $200K 全額計入 → 累進實算 $93.2K CGT
- 10 年總稅務支出:$0(前 5 年) + $0(後 5 年) + $93.2K = $93.2K
- 稅後總回報:$400K - $93.2K = $306.8K
差額:$25.35K(約佔總增值 6.4%)——加上前 5 年現金流缺口(每年 $18K × 39% = $7K 沒了,5 年累計 $35K,需要自己補足)。
注意這個例子裡兩邊的 CGT 完全一樣(都是 $93.2K):舊規 $400K 名義利得打 5 折 = 應稅 $200K,新規 $200K 真實利得全額計入——恰好相等。所以這 $25.35K 的差額 100% 來自負扣稅($35.1K 節稅沒了、$9.75K 租金稅還得交),跟 CGT 改革一分錢關係都沒有。這是 CPI 假設 25% 的巧合,換個通脹假設 CGT 就不等了——但它說明一件事:對這類"增值一倍"的典型案例,真正咬人的是 NG 新規,不是 CGT 新規。
實際感受:壓力更大、收益略低,不是"完全不能做",但槓桿故事削弱。
💡 不確定性提醒: carry-forward NG 損失能否在賣出年 offset 資本利得,預算案文件未明確說明(僅說可抵未來住宅租金收入)。如果 ATO 後續指引允許 offset CGT,新規劣勢會大幅縮小(上例中差額可能從 $25K 縮到 $5K 以內)。等 ATO 指引出來再做最終評估。
另:如果你已經有其他投資房在產生租金淨收益,新房產的 NG 損失可以即時抵這些其他租金收入——這種情況下新規對你的實際現金流影響比上例小很多。
這個數學的幾個變數
- CPI 高時(年化 4%+):indexed cost base 漲得快,CGT 反而 lower。新規下 CGT 可能比舊規低
- 資本利得很大時(增值 100%+):50% 折扣的價值放大,舊規明顯佔優
- 邊際稅率高(45% + 2% = 47%):舊規 50% 折扣價值更高
- 借的多(80%+ LVR):現金流 NG 抵扣的價值放大,新規損失更大
- 你有多套投資房:新規 NG 可抵其他房產租金收入,緩衝效應明顯
整體傾向: 高槓杆 + 高稅率 + 強增值預期 + 單套房的"激進型負扣稅策略"在新規下基本破產。低槓桿 + 現金流為主 + 長期持有 + 多套房組合的策略影響小。
五、D 類:買新房——為什麼相對吸引力上升
新規下新房的兩個例外:
- NG 抵工資保留——和舊規一樣,損失可全額抵其他收入(含工資)
- CGT 可選 50% 折扣或 CPI 指數化——賣之前兩種都算,選稅少的
新房 vs 二手房的數學切換
新房 $800K(off-the-plan,2027-07-01 settle),其他參數同二手房:
- NG:完整保留 → 前 5 年 $35.1K 節稅(同舊規)
- CGT:假設 10 年後 $1.1M 賣(新房通常增值慢一點)
- 舊規:$300K × 50% = 應稅 $150K → 累進實算 $69.7K
- 新規:$300K - $800K × 25% = 真實利得 $100K → 累進實算 $46.2K → 選新規,CGT = $46.2K
新房新規下稅後回報:$300K 增值 + $35.1K NG 節稅 - $9.75K rental profit 稅 - $46.2K CGT = 約 $279K
對比同樣 10 年持有:
- 二手房新規:$306.8K(增值 $400K)
- 新房新規:$279K(增值 $300K)
看起來二手房還是贏——但前提是二手房真的能比新房多增值 $100K(25%)。注意這個前提有多硬:新房這邊白拿了 $35.1K 的 NG 節稅,CGT 還少交 $47K,合計約 $82K 的稅務優勢,仍然輸——全靠那 $100K 的增值差撐著。二手房只要少漲約 $52K(10 年增值 $348K 而非 $400K),兩者就打平。這就是政策意圖:把投資性需求引導到新房,讓二手房市場降溫。
新房的實際風險
不要被"NG 保留"衝昏頭。新房本身有幾個老問題:
- 過戶折價:交房當天通常比合同價低 5-15%(開發商賺開發利潤 + 市場重估)
- 租金回報通常 1-1.5% 低於同區二手房
- 印花稅 / FIRB 費用(外籍買家)和二手房可能差異較大
- Sunset clause / 開發商違約風險
- 未來 7-10 年類似建築大量交付時的供應過剩
詳細對比:新房 vs 二手房:投資買哪種更划算?
六、幾種典型買家的具體決策維度
下面列出的是討論維度,不是推薦——同樣的身份在不同財務狀況、風險偏好、人生階段下結論可能完全不同。
情況 1:高薪打工人(家庭收入 $250K+),無投資房
新規下的考量維度:
- 二手房負扣稅策略的吸引力大幅下降——之前的"高薪買負扣稅房抵稅"思路需要重新算
- 新房 + 長期持有 + 自住升級路徑仍然可行
- 也可討論的方向:Rentvesting + 新房 + offset 現金流;Debt Recycling + 主流股票/ETF 替代部分房產敞口
相關文章:Rentvesting 策略|Debt Recycling
情況 2:自僱 + 現金流為主投資者
影響相對小: 你本來就不主要靠 NG 抵工資(自僱收入波動、用 PSI 規則、有 trust 結構等)。CGT 50% 折扣消失對你更直接——但 trust 持有 + 長期收入流策略調整空間大。
情況 3:35 歲剛開始考慮投資房
新規下的考量維度:
- 第一套先做自住,享受首置優惠 + PPOR CGT 完全豁免
- 等積累 equity 後再用 PPOR 轉投資路徑——但要算 grandfather 邊界
- 2027-07-01 後買二手房做"第一套投資"的回報模型不再支撐高槓杆故事——需重新評估
情況 4:50+ 歲規劃退休前最後一套投資房
重要變化:
- 退休期間領 Age Pension 時 30% 最低稅率不適用——這是個利好
- 但 CGT 舊規 50% 折扣消失對臨退休賣房策略衝擊大
- 也可討論的方向:SMSF 買房(獨立稅務體系,不受這次改革影響)
參考:SMSF 完整指南
情況 5:海外 / 臨籤 / 非居民
未受這次改革直接影響(FIRB 規則、外籍附加印花稅獨立)。但要注意:
- 非居民本來就沒有 CGT 50% 折扣(Section 115-115 比例規則)
- 所以"無 50% 折扣"對非居民來說沒變化,反而新規下"CPI 指數化 + 30% 最低稅率"在某些情況下比純 47% 邊際稅率好
- 詳見:離開澳洲後房產怎麼交稅|海外華人投資澳洲
七、“等到新規明朗再說”——這個想法對不對
部分對,部分不對。
對的部分:
- 主法案已於 2026-06-25 通過,但操作細節(CPI 指數化基準、carry-forward 規則細節、新房定義)還要等 ATO 指引和後續 tranche 立法;Trust 細化 carve-out 的草案已於 2026-09-03 發佈(exposure draft,諮詢至 2026-09-18,見 Discretionary Trust 30% 最低稅)
- ATO 的 valuation 指引、calculator 還沒出
- 房市對新規的價格反應需要 6-12 個月觀察
不對的部分:
- 大方向已經確定,不太可能撤回(grandfather 涉及面太廣,政治成本不允許逆轉)
- 等的同時機會成本也在累計——利率週期、個人借貸能力、人生階段
- 房產是 20 年生意,6 個月的"明朗度"換不來太大確定性提升
實操思路:
- 已持有:什麼都不用等,按現有計劃走,2027 中做估價留檔
- 想買的:6-12 個月內還在算賬階段沒問題,但不要為了"等明朗"而錯過自己的人生時間窗(生孩子、自住升級等不等政策)
八、幾個普遍誤區
誤區 1:「現在就搶一套趕 grandfather」
合同必須在 2026-05-12 19:30 AEST 之前籤——這個時間點已經過去了。現在籤的是過渡期,不是 grandfather。
誤區 2:「Trust / 公司持有可以繞開新規」
NG/CGT 新規適用於所有持有結構。Trust、公司、個人都一樣按合同簽訂日期判定。更要注意的是:預算案同時宣佈了 Discretionary Trust 30% 最低稅(2028-07-01 起)——這對用 family trust 持有投資房做 distribution 節稅的策略衝擊更大,需要單獨評估。SMSF 是獨立體系,按 SMSF 自己的規則。
誤區 3:「現在賣掉 grandfather 房鎖定收益更穩」
賣掉就放棄了"無法重買"的政策紅利。除非有強烈生活理由,留著的財務價值通常更高。
誤區 4:「新規下房價會大跌,先等等」
Treasury 自己的預估:投資性需求下降會被自住房需求部分填補,長期房價影響有限(預算 fact sheet 測算約 75,000 額外自住房買家進入市場)。短期(6-18 個月)可能 5-10% 區間波動,長期不改大趨勢。但這是預測,不是承諾。
誤區 5:「我現在收入低、買了虧損也沒意義」
即使在舊規下,NG 也只是"用 1 塊錢虧損抵 39 分錢稅"——本質還是虧 61 分錢。NG 不是免費午餐,從來都不是。新規更明確這一點:靠 NG 節稅本身就不是好策略,房產應該靠資本利得和長期租金。
九、還有什麼不確定的
主法案已於 2026-06-25 通過兩院,框架不會再變。以下操作細節待 ATO 指引和後續 tranche 立法(Trust 那一塊的草案已於 2026-09-03 發佈):
- CPI 指數化的具體基準(用 CPI 全國還是分州?用 quarter 還是 annual?)
- carry-forward NG 損失能不能 offset CGT(目前預算文件未明確——這是本文 Section 4 數學的關鍵不確定點)
- 新房定義邊界(substantial renovation 算不算?House & Land 的"完成日"怎麼定?)
- Trust 內層投資人變化時 grandfather 的延續性
- 已持有 + 物業大改建後是否影響 grandfather 狀態
- Discretionary Trust 30% 最低稅的具體例外清單和 rollover relief 操作細節——2026-09-03 的 exposure draft 已回答一大批(含新增的「選擇制」豁免),見 Discretionary Trust 30% 最低稅
做法: 重大決定不要 hard-code 上述任何一點。等 ATO 出具體指引後再細化操作。
十、最後給三類人的一段話
已持有的: 什麼都不用做,按原計劃走,2027 中找 valuer 做估價。
想買的: 房子本身值不值得買是 80%,政策窗口是 20%。不要為了過渡期溢價倉促決定。新房 vs 二手房的回報數學要重新算。
完全沒買的: 自住房永遠不受影響。投資房先從"用什麼錢、什麼城市、什麼物業類型"開始想,不是從"NG 能省多少稅"開始想。
預算案改了規則,但沒改房產投資的基本面:長期持有 + 現金流可持續 + 不過度槓桿。這三條對就還是對。
主要數據來源
- 預算 2026-27 Tax Reform 章節:https://budget.gov.au/content/04-tax-reform.htm
- ATO, Tax reform - Boosting home ownership(新立法專頁): https://www.ato.gov.au/about-ato/new-legislation/in-detail/individuals/tax-reform-boosting-home-ownership-reforming-negative-gearing-and-capital-gains-tax
- Parliament of Australia, Tax Reform No. 1 Bill 2026(2026-06-25 通過): https://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Bills_Legislation/Bills_Search_Results/Result?bId=r7493
- 預算 NG/CGT 改革官方 fact sheet:https://budget.gov.au/content/factsheets/download/tax-explainers-negative-gearing-capital-gains-tax.pdf
- 預算 Paper No. 1(Budget Strategy and Outlook):https://budget.gov.au/content/bp1/download/bp1_2026-27.pdf
- Treasurer Jim Chalmers 預算 speech(2026-05-12):https://ministers.treasury.gov.au/ministers/jim-chalmers-2022/speeches/2026-27-budget-speech-parliament-house-canberra
- 預算 Cost of Living(含住房支持)章節:https://budget.gov.au/content/02-cost-of-living.htm
- 個人所得稅稅率 FY2026-27(第二檔 15%):
Treasury Laws Amendment (More Cost of Living Relief) Act 2025(Act No. 28 of 2025)。法條是權威——ATO 的稅率頁滯後:https://www.ato.gov.au/tax-rates-and-codes/tax-rates-australian-residents - ATO 資本利得稅總覽:https://www.ato.gov.au/individuals-and-families/investments-and-assets/capital-gains-tax
- Foreign Resident CGT 比例規則(Section 115-115 ITAA 1997):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C2024C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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